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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漂亮女上司-第37部分(2/2)

经快要走进侧门,她似乎对这个青年很讨厌。

    但是,当她不经意的回头,看到罗旭走到俊美青年身边的时候,她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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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谁?”罗旭开口了。

    娘炮的身高只有一米七出头,比罗旭矮了半头,罗旭有先天性的优势。

    虽然我没你帅,但是我比你高。

    “哦,你是罗旭吧,我听说过你。想必你也听过我的名字,我叫花朗,人称花少。”俊美青年转头看向罗旭,眼睛里露出一丝不屑。

    花都花少花朗,罗旭当然听过这个名字。

    就在几天前,伟叔才给罗旭介绍了一遍,这是个专攻人情的高手。

    花都第一美男,家里几乎垄断了花都的鲜花生意,喜欢凑热闹,喜欢路见不平。

    在他帮助之后,欠下了他的人情,转过身他在拿这个人情去帮助b。

    如此反复,倒腾来倒腾去,花都上流圈子几乎人人都欠下了花朗的人情。

    “你就是花朗?!花都第一美男子。”罗旭有些惊讶。

    看来,花都第一美男子的称号,并不是浪得虚名。

    看着相貌,估计一流美女站在他的面前都觉得自惭形秽。也就林嫣然梁笑婧这种极品美女,在敢在花朗面前抬头挺胸。

    看着皮肤,白嫩嫩的,跟婴儿似的,都快能掐出水儿了。

    听这语调,正宗的娘炮,干脆改叫花都第一伪娘算了。

    “嗯,你是罗旭,太子很感兴趣的那个罗旭。”花朗又是一笑。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翘起嘴角微笑的样子,很迷人。

    有一种惊艳美感,如果不知道他的性别,肯定会被惹的上涨。

    但是,罗旭知道他的性别,只觉得这笑容恶心,恶心的不能再恶心。

    “你来这里干什么?”罗旭说着,伸手拉了张椅子。

    第148章 男人就应该负责

    一屁股坐了下去,蔑视,十足的蔑视。

    一方面,罗旭想表达,我比你高,还是坐下来跟你说话的好。

    另一方面,罗旭又想表明,我是这里的老板,我是主你是客。

    对于这个动作,花朗不以为然,专攻人情的他自然看得出是什么意思。

    “我来,当然是给我心爱的女人送花了。”花朗说着,亮了亮手中玫瑰花。

    鲜艳的玫瑰,带着一股妖艳,这肯定是真花了。

    “你心爱的女人?”罗旭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转身招来王杰,“告诉虎妞,有人找。”

    王杰听罢,没忍住,扑哧一声就笑了出来。

    虎妞,是这里资历颇老的一位服务生,长得五大三粗的一个女青年。

    如果是看得顺眼的女人,罗旭会称之为美女。如果是长相欠佳的,罗旭会叫其气质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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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实在看不了的,罗旭只能出于礼貌的给一个可爱女生的称呼。

    虎妞,就是最后一种。不过,虎妞的人品很好,人缘也不错,在这里也没有受到什么排挤和侮辱。

    罗旭不是开玩笑,王杰也当真了,真的从后厨将正在刷碗的虎妞叫了出来。

    虎妞出来了,围着围裙满手泡沫的出来了。

    当她第一眼看到花朗的时候,双眼就冒出了桃心,“是谁找我。”

    语气也没有平日的凶悍粗声了,变得有些女人感觉了。

    花朗扑的一声,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

    想我花都第一美男子,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什么样的美女没玩过,你罗旭拉这么一位出来是干嘛?

    这是挑衅,这是侮辱,这是对花朗人格的挑衅与侮辱。

    “罗旭,你很好,怪不得太子对你那么感兴趣。”花朗不愧是人情高手,很快就平静下来。

    “你也很好,怪不得人们都叫你人情圣手。”罗旭微微一笑,回敬道。

    “不跟你扯淡,我是来找梁笑婧的。”花朗说着,转过了身,看向梁笑婧。

    刚刚,梁笑婧在即将走进侧门的时候停下,就是怕后面的罗旭跟花朗起什么矛盾。

    管家小姐,梁笑婧虽然和父亲关系不和,但也通过哪些叔伯长辈了解到一些花都水深。

    她知道花朗的身份,也知道罗旭的脾气。她不想罗旭出事。

    “哦,找我女朋友干嘛?”罗旭站了起来,再次挡道花朗面前。

    虎妞也知道了,这位美男子不是来找自己,无趣的切了一声,回厨房继续刷碗了。

    这就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可能,就不去看,不去想。

    餐厅里的食客,都是明眼人,知道照这局势下去肯定会有热闹,都很自觉的围了过来。

    “你女朋友?看你那一副吊丝样,小婧要是能看上你,我立马把这花儿吃下去。”说完,花朗仰头大笑起来。

    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又好像被武林高手点了笑|岤。

    “这可是你说的。”罗旭也笑了起来。

    梁笑婧很明白他的意思,也很贴心的走了过来,揽住罗旭的胳膊,将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这幅亲密的样子,要说出去不是情侣,谁相信啊。

    “你……算你狠!”花朗的脸一下子变了。

    他没有想到,梁笑婧这么好的条件,真的会和罗旭在一起。

    就算这是逢场作戏,这也标示着梁笑婧对自己的厌恶,宁愿和一个吊丝演戏,也不愿意接受自己的玫瑰花。

    外面,两个工人正一箱箱的将玫瑰花抬进来,刚刚抬了第一趟,就被花朗喝住了。

    “把这些,都放在门口。”花朗对两个工人喊道。

    之后,转过头看着笑脸盈盈的梁笑婧,“这是9999朵玫瑰,今天送给你。改天我会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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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情高手,知道在这么待下去,吃亏的肯定是自己。所以,现在他就准备离开了。

    花朗相信,以自己的条件,肯定能令梁笑婧臣服在自己的牛仔裤下,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放眼花都,比我有钱的,不过寥寥。

    年轻男女谈恋爱要买花,看望朋友病人要买花,大型聚会活动,也要用鲜花。

    花家的生意,确实做的很大,整个花都比他们家有钱的也没有多少。而且,其中一大部分他也认识。

    放眼花都,比我长得帅的,根本没有。

    花朗是花都公认的美男子,不管是多情少妇,还是无情腐女,亦或者青涩少女,无一能抵抗的了花朗的魅力。

    梁笑婧是头一个,在帅哥和鲜花的攻势下不沦陷的第一个。

    其实,梁笑婧也是有自己的想法。如果是帅哥,她也不会露出一副厌恶的表情,最少还能像是普通朋友一样聊几句。

    可偏偏这个花朗,长得太娘了,说话又那么娘娘腔。

    梁笑婧讨厌他的理由有二,第一是讨厌这个人,第二是讨厌他的样貌。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果跟花朗在一块儿,估计走到大街上路人的评论是这样的。

    “你看你看,那个男人好帅啊。”

    “别瞎说了,那个是女人,旁边那个也是女人。”

    “是啊是啊,这是一对百合。”

    “……”

    种种原因,梁笑婧几乎不想看到这个花朗,看到之后就感觉讨厌恶心。

    花朗作势想走,罗旭岂能容他?

    “站住!”罗旭厉声道。

    花朗还算是懂点礼貌,停了下来,转头看着罗旭。

    “今天我输了,我会把情况如实的报告给太子。还有什么事儿吗?”花朗淡淡的说道。

    皇朝组织太伟,单方面的给了罗旭三个月的考核期。

    像是程天、花朗这些个少爷二代,都是考核项目。每次的交锋过后,宫伟都能第一时间收到消息。

    “你是男人吗?”罗旭笑看花朗,问道。

    这个问题有点多余了,不过放在花朗身上还是合情合理的。

    花朗整个人站在那儿,就给人一种“安能辨我是雄雌”的感觉。

    “废话,我当然是。”花朗有些怒了。

    从小到大,他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有人质疑自己的性别。

    样貌嗓子生成这样,也不是他能控制的。他倒是想自己变成气质帅哥,猛男型的人物。

    可是,这么多年了,习惯都养成了,怎么也猛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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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男人就应该对自己说出的话负责。刚才你说了,要吃玫瑰花的。”罗旭笑的更灿烂了。

    你来攻,我就接招。这是我的反击,你当然也要接住。

    如果不想接不敢接,就赶快滚蛋回家,到你妈咪的怀抱中去。

    “你……”花朗又被逼的说不出话了。

    今天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人情高手被无名小子对的哑口无言。

    “好,我吃。”花朗咬咬牙,从手中玫瑰花束中抽出一朵。

    轻轻的撕下花瓣,塞进嘴里,慢慢咀嚼。

    花朗的动作还算是优雅,并没有因为心情不好而变得粗暴。

    这样子,看的罗旭也是一阵心惊。原来自己真的很嫩,程天的气场强,花朗更善于隐忍。

    平心而论,如果罗旭站在花朗的位置上,不会这么悠哉平静。

    一朵花,很快就被花朗给咽下肚子。其实,玫瑰花还是很好吃的。

    就是生吃有点酸有点涩,如果放在餐馆,加工处理一番,这还是一道不错的菜肴。

    “够了吗?”花朗笑着看向罗旭。

    笑,表示他没将愤怒屈辱放在心上,或者没有表露出来。

    这样的人,与陈春彪及其的相似,都是恐怖存在。

    目送花郎离开,罗旭总算是松了口气,又是一屁股坐下去,后背都湿了。

    “他好几次来送花,我都没有理他,我跟他之间没什么的……”梁笑婧显得紧张。

    她生怕罗旭误会这件事,从而产生矛盾隔阂。

    要知道,现在导致青年男女感情破裂的最大元凶,就是胡思乱猜。

    一个星期前,花郎第一次来到舒适逸西餐店,带来了一千朵玫瑰花。

    之后,每隔三天花郎就回来一次,很有规律的避开了罗旭。

    梁笑婧因为怕罗旭多想,没将这件事说出来,所以罗旭到今天才与花郎第一次见面。

    “我当然知道,以貌取人不是你的风 格。”罗旭露出微笑。

    梁笑婧担心,就表示她在乎,在乎又是伴随着爱而生的。

    被美女在乎,那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嗯嗯。”

    梁笑婧连连点头,显然是这句话令她很开心。

    罗旭抬头看向门外,齐刷刷的摆着好几个大箱子,里面全部是玫瑰花。

    “这花郎也真是大手笔,一朵玫瑰花要十块钱吧,这里可是整整一万朵,这家伙泡妞还真下血本。”罗旭唏嘘道。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泡妞都是挥金如土。不像是罗旭,去探望唐玲玲还得偷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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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太高看他了,这些花卖的是十块一朵,成本也就几毛钱。”梁笑婧掩嘴而笑。

    罗旭也是一笑,他知道鲜花行业的暴利,都快赶上贩毒了。

    “处理一下吧,联系个花店,全部处理掉吧。花郎这是在给我们送钱。”罗旭说道。

    唤来王杰,趁着这会儿店里不忙,五个服务生一起出动,将鲜花给抬走了。

    如果让花郎知道,罗旭和梁笑婧正密谋将这批鲜花卖回给花店,估计会气的血喷三尺郁郁而终吧。

    处理完花朗留下的那些玫瑰,又在西餐店呆了会儿,天黑之前罗旭就离开了。

    装修店那边,老二和伟叔还在忙碌着,罗旭不能这么甩手自己去逍遥。

    临走前,梁笑婧千叮万嘱罗旭要注意安全,一切小心。罗旭重重的点了头。

    不知道这小子上辈子积了什么德,这么多美女对他牵挂爱慕,叮咛嘱咐的。

    无独有偶,花朗的出现,预示着罗旭的生活将彻底的被搅乱。

    程天的气场老练,花朗的人情世故,都对罗旭带来了很强烈的震撼。

    第149章 铁衣初体验

    同样是年轻人,相差没有几岁,罗旭在这两个方面被完败下来。

    以前,觉得自己能碾压陈锋,就已经很牛逼了。

    现在罗旭才意识到,自己当初是多么的可笑,陈锋只不过是不入流的少爷。

    而皇朝组织的人精,每一个都是年青一代的佼佼者。

    真的很难想象,几十个这样的人聚集在一起,能量会有多大。

    更难想象的,统领皇朝组织的太伟,会是怎么样一个人。

    罗旭有预感,自己与皇朝组织之间,故事绝对会不少,而且都是惊险刺激的。

    同时,罗旭又坚信,自己一定能笑到最后,因为没有人能将我罗旭压在下面。

    回到装修店的时候,夜幕已经完全暗了下来,里面是灯火通明。

    老二和伟叔手上的工作已经停了下来,两人都捧着一碗泡面在哧溜溜的吃面,旁边是一瓶啤酒。

    这可苦了旋风腿,只能先看着人家饱餐,自己待会儿才能吃。

    不过,有所失必有所得,罗旭回来并不是空着手的,他从西餐店提了不少东西。

    本来是想请他们吃晚饭,没想到伟叔和老二已经先开始吃了,罗旭只能勉为其难的和旋风腿共餐。

    当看到罗旭拿出来一袋袋的美味外卖的时候,老二和旋风腿的眼睛都瞪直了,大呼自己还没吃饱。

    狠狠的鄙视了他们一番,晚饭时间才终于开始了。

    一顿饱餐,工作再次开始,罗旭瞅了一眼,铁衣已经完成了一半。

    按照这个速度下去,凌晨时分就能制造完毕,冷却几个小时,到了清晨自己就能使用了。

    还是人情办事爽,现在罗旭都有些羡慕花朗了,手里捏着那么多人情债,出门办事是该有多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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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罗旭也没有回家的意思了,早上出门的时候已经汇报过了,晚上可以呆在这里,亲眼看着自己的铁衣成型。

    等待的过程也不算太无聊,罗旭和旋风腿这个前任职业黑拳手聊了很久,学到了不少东西。

    打黑拳,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脸。什么招数都能用,什么地方都能打。

    像是人家世界拳王,那就是典型,正规比赛都能咬掉对手的耳朵,这才是男人本色,拳手无敌。

    除了不要脸之外,想要打拳,必须先学会挨打。

    因为在台上,对手的强度攻击,很容易让你丧失战斗能力。

    一旦丧失了战斗能力,你再厉害也没用,只能躺在地上被暴打一顿,然后被抬着下去。

    旋风腿就是很好的例子。如果不是狂豹出手狠毒,至少旋风腿还能拼几个回合。

    当然了,不要脸、能挨打之后,第三条法则就是不要怜悯。

    不要因为对手被打倒了,就放弃攻击。黑拳台上有不少类似的案例。

    都是某个拳手先被打倒,胜利的一方松懈了,接着被临死反扑,转败为胜。

    在台上,不能保留一丝的怜悯,你不能把面对的拳手当做人。

    要当成野兽,当成仇人,对敌人的怜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学习到了这么多的法则,罗旭是感触良多,眼看着自己的铁衣慢慢成型,罗旭终于忍不住,睡着了。

    在醒来的时候,是被伟叔给拍醒的。

    揉着惺忪眼眶和微微发疼的脸颊,罗旭坐了起来,第一眼就看到了面前那个铁家伙。

    精钢打制,焊接拼凑在一起的铁衣,已经制作完毕了。

    “试试看吧。”伟叔打了个哈欠,说道。

    罗旭还真是面上有光,能让伟叔和二哥两个老混混为他熬了半天一夜。

    点点头,罗旭将铁衣抱了起来,很沉很沉,重量是达到了。

    将外套长裤脱下,只留着贴身内衣,罗旭将铁衣直接套了上去。

    薄薄的一层钢铁外衣,上面从肩膀开始,一直到小腹丹田,都被覆盖。

    “还不错,不影响活动,不过就是太重了。”罗旭抬手踢脚试了试,有些兴奋。

    这个成品效果,和罗旭原来的设计没什么差别,穿上外套之后也没什么异样。

    只是整个人显得比之前臃肿一圈,这个还可以接受。

    “30公斤,想想都觉得重,你要穿着这个,该不是去砍人吧。”老二在旁边点了根烟,吐槽起来。

    以前他当小混混砍人的时候,之前必须要穿上厚厚的衣服。

    因为普通的小混混,砍人是很轻的,有了衣服的阻挡,一场下来全是轻伤,血都流不了几滴。

    如果穿上这件铁衣去砍人,别说是受伤了,对手的刀口都能给崩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