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发时间,他居然恶意向周遭的公司集团下黑手,然后独占鳌头霸占了整个m市。你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吗?因为没有了你,他觉得活下去没有意义,所以换着花样找死!”
“可惜,那些蝼蚁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在他出手之后,就像是遭遇了灭顶之灾一样。呵呵,不堪一击,还不如一个好笑的笑话来的有用。”
听到这里,叶灵蓉越发觉得郁闷了。
刚才这个女人说什么,原本谭绍辉是可以不管不顾的,但是为了她才来趟这浑水。那到底她叶灵蓉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才会落到被人绑架的地步?
对了!
叶灵蓉突然想到了什么,道,“是不是因为韵色?因为韵色上了头条,你们那所谓的什么主人看不过去,所以你们换着花样想着法的要毁掉韵色,但是因为有谭绍辉助阵的缘故,你们逼不得已才来绑架我!”
上一次就是这样的,可那个白发的男人救了她。
那个男人,叫百里梁丘。
可,现在叶灵蓉一点也不想百里梁丘,她想谭绍辉,想他来救自己。
晚点也没关系,只要他来,就是安好的晴天。
“区区韵色,也值得我主人动手?”女人噗嗤笑道,“到底是谭绍辉把你保护的太好了,所以你根本就不知道你现在又多危险,有多值钱。呵呵,不过你放心,我会让你尽快的从这危险的圈子里脱离出去。”
什么意思?
既然这个女人和哪个什么小方不是一伙的,他们口中的主人,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那这个女人到底要做什么?
叶灵蓉突然有些慌了,一颗心跳的七零八落,有些超负荷的沉重。
这个女人说了,会让她尽快的从这危险地圈子里跳出去,话倒是好话,可是什么这好话听起来,娜耍峭范剂沽似鹄础br />
谭绍辉,你在哪?
……
因为是荒无人烟的山区,所以谭绍辉让高野将油门踩到底,全速追击。
“吱!”刺耳的刹车声响起。
谭绍辉皱起眉,“怎么了?”
高野打开车门向下勘察了一番,道,“老大,这前面是密密麻麻的树林子,咱们的车太大,不容易开进去。我看了下绑架嫂子那些人所开车留下的车轱辘印,可以肯定他们开的是一辆吉普,不出意外的话,他们进林子不久,就会因为车底盘不够高而受困于原地。”
“所以。”
“所以,我提议在这里我们就弃车进入树林,争取不浪费时间,又节约部队资源。”
谭绍辉点头,“让兄弟们下车,实行b方案,全速追击。”
“是!”
划分好小队伍,谭绍辉高野等六个兄弟,进入了树林。
进入树林之前就好了,一旦发现目标,在人质暂时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尽量不要打草惊蛇。要再其他小队伍赶到后,将其绑匪包围,然后一网打尽!
倒要 看看,是什么样的人,胆敢动他谭绍辉的女人!
可奇怪的是,树林并不大,即便谭绍辉等人走出了树林的尽头到了公路边上,他们都没能找到那些绑匪。
那几辆吉普倒是找到了,如数在一处小坡下停放,但是里面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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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为首的那辆车的后座坐垫上,有些血迹。
拿出澜澜给的掌上追踪器对比,上面明明显示说叶灵蓉在附近,可是不管谭绍辉找几次,他都找不到!
“该死!”
一拳头打向身边的树干上,谭绍辉面目狰狞的险些发狂,喉咙处发出像野兽一样的低吼咆哮,尽数悲愤。
到底在哪!
不过眨眼的功夫,那帮人到底是上天了还是入地,为什么找不到!
为什么偏偏是叶灵蓉遇上这样的事情,她是无辜的,她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七年前她没过过一天好日子,七年后她还是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为什么她的人生要这么坎坷?
可悲的,谭绍辉千方百计留下她,不过是为了保护她。
可要是一早知道会这样,他宁愿让叶灵蓉留在米兰,永远都不要回来!
丫头,你到底在哪?
丫头,你怕不怕?
丫头,那些坏人,有没有欺负你?
“老大……”
高野嘴笨,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只好拍拍谭绍辉的肩膀,嘟囔道,“找不到我们再继续找就是了,可你别这样,看着人难受。再说了,大嫂对你又不好,把你活活给抛弃了,你根本不需要这么上心。”
“高野,如果你不是我兄弟,我肯定会揍你。”
谭绍辉整理好思绪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说道,“秦大个子,你帮我和各个路段的警察取得联系,我要看来往行人车辆的摄像记录。”
“是!”
秦大个子走之前,特意拽了拽高野,小声道,“你长点心,别再往枪口撞了。”
捏着追踪器,谭绍辉来到一处小山坡,追踪器显示叶灵蓉就在这,可是他看不到。
周围,除了狼牙的兄弟们,根本就没有别人。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澜澜是个聪明的孩子,再说了,这关系到叶灵蓉的性命,他绝不会马虎。一定,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这追踪器明明显示了,叶灵蓉就在这里,不会错的。
“欸!”左边传来动静,一个狼牙的兄弟在探查的时候差点摔倒。
不经意的,谭绍辉往那敲了敲,赫然发现,导致那人摔倒的罪魁祸首是因为他脚下的泥土被挖过,因为被挖的凹凸不平,所以才导致他险些摔倒。
这片密林地处偏僻,谁会没事干来这挖?
突然,谭绍辉的脑袋就像是快要爆炸一样,轰的一声,血液急速往没脑门蹿!
没敢多想,谭绍辉跪在地上开始徒手挖那堆泥土,他现在心里有一百个肯定,叶灵蓉就在这下面。
她,被活埋了!
“老大,怎么了?”
“帮我挖!”打断高野的询问,谭绍辉奋力挖掘,生怕自己耽误了一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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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泥土被挖开烦心过,用手能够很轻易的就抛开上面的土块,可到底是土,谭绍辉也是一个血肉之躯的人,没挖几下,指甲缝里就渗出了血。
可这点小伤,哪敌的过心里的痛?
有人用小刀刨土,可这动作被谭绍辉制止了,他怕伤到土下的人。所有,十来个狼牙的弟兄们,没人多问一句,自发的蹲下身子和谭绍辉一样,徒手挖土。
随着时间的推移,泥土被挖开了大半,露出上面灰色的大纸盒子,纸盒用尼龙绳捆绑了个结实,谭绍辉立马抽出军刀将其割开打开箱子。
“丫头!”
叶灵蓉的手脚都被尼龙绳绑住了,嘴用胶布给封住了,一张小脸苍白无血色,因为地下氧气的空缺,嘴唇颜色乌青,鬓角全是豆大的汗珠。纤细的手腕也因为捆绑的时间过久,全都血浸了,一道道血痕就像是鞭子一样,抽在了谭绍辉的心上。
将叶灵蓉抱出来,谭绍辉立马将她搁置在空地上,然后抬高头颅。
三分钟后,好不容易感觉到了叶灵蓉的微弱呼吸,谭绍辉脑中断开的弦才得意续上,然后抱起叶灵蓉大步往密林外跑。
“高野,开车送我们去医院。”
“是!”
高野是个粗人,至今还不懂什么是爱,只知道有任务就去执行有敌人就去杀,他身边的女人很少,除了七大姑八大姨之外,就只有那个比天都要重要百倍的老母亲。老母亲经常要他带个女朋友回去,可高野觉得这比打仗做任务难多了,就一直拖沓着。
他觉得,女人不懂男人,不能陪自己上战场不能陪自己手刃敌人不能陪自己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柔柔弱弱的像只小鸡,遇见蟑螂哀嚎半天,有事没事就哭的震耳欲聋。他一直都觉得,女人很多余,多余像只不合脚的袜子。
可是现在,看到以往冷血无情的谭绍辉,为了一个在他之前落跑的新娘子,这般的豁出命。
他似乎又有点懂了。
爱情,好像就是一个男人抛开所有掏心窝子捅肺篓子的对一个女人好,这就是爱,这就是情。
谭绍辉,就是爱上了那个叫叶灵蓉的女人,爱的发狂。
这点,高野这个外人,看的比谁都明白……因为住院,所以孩子们的事情叶灵蓉没有办法打理,正当她担忧的时候,谭绍辉把将孩子们已经安顿好的消息带来。
于是,犹如一道闪电,噼里啪啦的在叶灵蓉脑海中崩裂开来,瞬间死灰一片。
“你怎么可以私自把我儿子送去当和尚!他们明明性取向正常,要娶妻的!”
面对叶灵蓉的哀嚎,谭大总裁幽幽道,“主持是我父亲的老朋友,孩子们在那会很安全。虽然剃了度,但他们仍旧是俗家弟子,头上不会有戒疤,学期满了之后就可以留发。”
剃了度的俗家弟子?
那不还是和尚么!
一想到家里出了两个小和尚,叶灵蓉的心就拔凉拔凉的。
在谭绍辉死活不让她出院的时候,她就应该料到有大事要发生,否则没病没灾的,干嘛要在医院里躺这么久?在今天上午,居然还送去照了颅内的ct。
又不是什么脑震荡,照什么照啊?
这分明都是谭绍辉的诡计,是他为了把澜澜瞳瞳送去当和尚的诡计!
这时候,叶灵蓉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唯美,而又和谐的画面——
两个正太小和尚,穿着朴素的僧衣,手牵走向一入佛门深似海的寺庙,然后面对波霸美女,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双手合十,异口同声道:和弥陀佛。
不要啊!
“不行!”叶灵蓉一把揪住谭绍辉的胳膊,恶狠狠道,“赶紧把孩子们给我弄出来,不然我和你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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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规第三十六条,学期没满不得离寺,。”
“你不是说主持你爸的朋友吗?”
“德高望重的高僧会走关系户?”谭绍辉挑挑眉头,接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