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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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璇打量了一下正往前走的,大概一六零的个子,如鸟窝般的短发,因为太脏看不出具体的容貌,皮肤微黑,而且看她的体态,是个经常运动的人,最引人注意的是,那双镶在眼眶中的灵活的杏目中闪烁着破釜沉舟的决心。

    一下子,千璇的兴趣来了,想要看看这个女人想要做什么。

    这时,站到了巫万城的面前,“我叫,想要加入你们。”

    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啊。千璇思索了几秒才想起是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名字,随后眼睛放光地看向:名人啊,这位可是首都城里真真正正的名人。

    和千璇相同反应的是莎莎了,刷地两步就走到面前。

    “首都的那个?”莎莎语气有些不确定地问道,毕竟如果是同名同姓,就白妇杨艳,将她和和比徐安延还大的私生子徐安鸣堂而皇之地带进了徐家。

    当然,这还够不上告杨艳的理由,毕竟现在又不是早年的台湾,还有通奸罪,这事顶多让和徐靖凯的父子关系闹僵罢了。

    从小像个假小子,好动活泼,成绩也烂的不行,一直没心没肺的。所以在徐靖凯再娶,还带回了和他有六分相的私生子,她除了开始把自己在房里关了几天,出来后就一切如常了。那时候所有人都以为她是还没有长大,小孩子心。

    后来,杨艳垂涎白采浓留给一对儿女的庞大财产,设计意外想要徐安延的命。当然,她并不是大发善心,放过了,而是她并不将放在眼中,认为要从没心眼的她手上骗到那份财产实在太容易了。

    相比于徐安延,徐靖凯其实更宠爱唯一的女儿,有时还胜过徐安鸣几分。可是三年前,却一点也没有顾及和徐靖凯之间的父女之情,以谋杀继子未遂的罪名将杨艳告上了法庭。最后,她几年谋划,人证物证俱全,还将事情闹上了电视台,没有悬疑地胜诉。

    那时,所有人都认为的行为尽管情有可原,但心机深沉,不念亲情。

    不过,千璇和莎莎却有不同的看法,她们认为敢爱敢恨,胆大心细,重情重义,做事不乏大局观,是少见的巾帼英雄。因为阮茗就是她当时的辩护律师,而阮茗告诉了她们和徐靖凯在走出法院时的对话。

    当时徐靖凯问她为什么,而的回答是:“从你在妈妈死了不到一个月就再娶,不顾安延的地位将徐安鸣带回家,从你默许了杨艳设计杀死安延,从你想要将妈妈留给我们的财产给徐安鸣,对我来说,你就不再是我的父亲了。”

    以的聪明,她会不知道即使打赢了这场官司,她的名声也会臭掉吗?不,她知道,但她还是做了,为了自己弟弟的安全。

    听阮茗说起的时候,千璇和莎莎就很想认识一下这个女子。只是没多久,就离开了首都,让她们失之交臂。

    而这边,却有了些微不安,对方明显听说过她,可她知道,她在首都虽有名,但却绝不是什么好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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