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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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不想掩饰了,从骨子里散发出的丧气那么明显,眼神就像一潭死水,但是看见柏方时的一瞬间,水波动荡了一下。

    盛约倚在厨房门口,远远地说:“等会elsa来接我,她帮我订好了酒店,不找房子了,再住几天,处理完手上的事情我就回去。”

    “你要回美国?”

    “嗯。”盛约顿了顿,难得坦然,“我想了一下,如果我留下,对你是一个负担,我不需要你同情,也不想道德绑架你、在你面前卖惨,非要强迫你为我做什么……虽然我昨天晚上说了很多过心,你太抬举我了。”

    他们难得肩并肩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地谈心,以前关系好的时候也几乎没有过。但是以前那么好,每一天都开心,现在回想起来,遥远得不真实。

    然而,正因为遥远,过去才显得更加美丽。

    柏方时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盛约时的心情,是惊艳吧,眼前一亮,那时盛约不仅好看,从头到脚都在发光,整个人像一团灿烂的火焰,看人时垂着眼皮,从上往下投来一眼,就算给你天大的面子了,像一只傲慢的孔雀。

    也因为年轻,带着一股子横冲直撞的率性,直来直去,别扭也别扭得可爱。

    而柏方时呢,那时他才二十岁,已经自诩是个成熟男人了——或许稍微有点成熟吧,以他现在二十八岁的眼光评价当年的自己,当然是幼稚的。

    但是初恋的珍贵就在于此,一辈子只有一次幼稚的机会,每一天都不能重来。

    柏方时抱着狗,对盛约说:“你还记得我们刚在一起时,你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吗?”

    盛约抬头看他。

    柏方时说:“那天我们第一次接吻了,我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你,你忘了你怎么回答的吗?你说‘当然喜欢,没人能不喜欢我’。……那时我们才认识几天,为什么现在你却不相信了?明明我比当年更喜欢你。”

    时隔多年,再一次提到“喜欢”这个词,柏方时忽然有点心悸。

    有时“喜欢”比“爱”更具有力量,爱往往深刻而沉重,喜欢却是轻松的、喜悦的,一提到它,就让人不由自主回想起自己当初第一次见到那个人时心脏跃动的感觉,酸酸甜甜、微微发麻。

    柏方时说:“四年前,我们分手时,你说你很累,其实我也很累。可分开后我也没有获得轻松,反而陷入了更难过的心情里。那时我想不通,为什么在一起不高兴,分开了也不高兴,是不是爱上一个人,这辈子就被拴在他身上了?喜怒哀乐再也不听自己的。”

    柏方时说话的时候,盛约低头安静地听着。

    墙上的挂钟指到八点,今天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