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9章 阿韵,别不要我(1/2)

    毒日头底下,陆承瑾莹白的俊脸,透出了薄薄的胭脂色。

    酒糟雪梨汤香甜的味道不停地往他的鼻孔里钻,可是,他喝不到。

    孟清韵把他扔出来了。

    大中午的,他孤零零地被遗弃在了大街上。

    他以为阿韵只是一时的赌气,可半个时辰都过去了,她依旧没有把他推进去。

    麻药的效力还在,他只能软绵绵地靠在硬邦邦的轮椅背上,可怜巴巴地咬着薄唇。

    像一只被丢弃的小狗狗。

    火辣辣的太阳晒得他口干舌燥,心情也更加烦躁。

    也许,他刚才的反应太偏激了,把阿韵吓到了。

    内心苦苦挣扎着,到底要不要道歉。

    另一边,清甜解渴的雪梨汤摆在桌子上,孟清韵却没有心情喝。

    她时不时就会朝大门口瞥一眼。

    该死的狗男人,为什么如此倔强?

    道个歉有那么难吗?

    她明明就很好哄啊。

    只要他服软,说一声对不起,继续当小奶狗,她会毫不犹豫地把人给推回来!

    晒了那么久,他不热吗?不渴吗?

    可是她看了好几次,都只能看到小九固执的背影。

    又气闷,又担心。

    “哎呀,这是谁家的小郎君,长得好俊呀!”

    李秀春扭着水蛇腰,从老宅门口路过,看到了独坐轮椅的陆承瑾。

    她惊艳地叹了一声。

    那优雅清隽的贵气,宛若天尊的神颜,潋滟含情的桃花眸,勾得她春心荡漾。

    “小郎君,大热天的,你怎么坐在日头底下呀?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

    她素闻“鬼宅”的恶名,心中有些忌惮。

    可没想到孟家丫头从山上救回来的野男人,竟是如此风流人物,胆气前所未有地壮了起来。

    “小郎君,那边有棵树,树底下凉快,我推你过去乘凉。”

    她朝陆承瑾伸出了一只手。

    好嫩的肉皮,手感一定很好!

    “别碰我。”

    俊美的男人语气生冷,像是寒冰利剑。

    李秀春的手臂僵在了半空。

    “小郎君,你别怕呀,姐姐喜欢你,不如,你跟姐姐回家,姐姐养你,咱们一起生一个可

    爱的胖娃娃?”

    她年纪轻轻就守了寡,夫家留下了不少田产,又因长得俏丽多姿,很多男人争着给她当上门女婿。

    可她心气高,万人入不得眼。

    乍一见陆承瑾这样如玉般精致的男人,三魂七魄都被勾走了一半。

    脑子里已经幻想着,和这位俊俏的小郎君生娃娃了。

    陆承瑾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滚开。”

    李秀春见他态度冷淡,只当他是见生人害羞。

    挽了挽袖子,露出白嫩的腕子,又将领口扯了扯,满面风|骚地翘着兰花指,点在了陆承瑾的胸口处。

    霎时,他的五脏六腑像是被一只大铁钳给紧紧钳住了一般,强烈的恶心感渗入每一个毛孔。

    “小郎君,人家都不要你了,你又是何必呢?姐姐比她那个小丫头懂得多了,你跟着姐姐——”

    “你找死!”

    一声咆哮,将李秀春吓得脸色惨白,“啊”的一声缩回了手。

    清贵的男人面色铁青,手背上青筋暴起,漂亮的桃花眸中盈满了冲天的怒意。

    李秀被他的凌厉的眼神惊慑,竟有种被凌迟的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