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云山感觉自己的手上拿着的不是一把枪,而是一根烧红了的铁b,或者是一座巨大的大山,无法猜知对面这个散发着无尽杀意的杀星的意思,但对他的命令却生不起反抗之心,颤颤巍巍的举了半天,才把枪举了起来,还没对准秦乐就把枪对准自己的大腿,狠狠的扣下了扳机。
“砰!砰!”连续两枪,都打在了同一个地方,弹穿透了大腿之后,从另外一面穿透了出来,s在地上溅起两蓬带着血se的灰尘!
秦乐惊了,他实在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冯云山该死,自惩两枪!”沥沥的血y,源源不绝的从掩住伤口的指逢渗了出来,馒头都是浓密的汗珠,冯云山却浑身都松了一口气的说道。
牛人,不愧是未来的西南第一黑帮帮主,能对自己狠到这么一个地步,想不牛起来都难!秦乐心里对冯云山评价道,至于对冯云山人x的测试,也不需要了,这已经足够了,比秦乐想象的还要好。
“很好,你做的,我很满意,你现在还能动吗?要不要我叫车上来送你到医院?”
“不用,不用,我能动,以前我还受过比这还重的伤呢。”开玩笑,了枪伤到医院去治疗,那不是等于明摆的告诉公安,老是犯罪分,你们赶紧来缉捕我吧,至于他口所说的以前受过更重的伤,那确实是真的,当年为了报答华国雄的知遇之恩,冯云山确实是替华国雄顶了生死关的两刀,为了那两刀,冯云山足足躺了1个多月才说出了话,也正因为那两刀,他才从一个小小的黑帮成员一跃成为华国雄身边的四大打手之一,不过这一切都已经是过去了,不重要了,因为他现在的主人,是秦乐!
“那好,你自己包扎一下吧,这些死人我来处理一下。”秦乐伸手要过冯云山手的手枪,很是随意卸下了保险之后把它cha回了自己的k兜里面,然后从前南华帮帮主华国雄刚才脱下来的衣f里面挑了件内衬,嗤啦一声,把衬衣撕成了长条状之后,丢到了冯云山身边。
“包上吧,止血去,我不想我有一个残废的手下。”
“谢谢”冯云山错愕j乎是挤着从牙缝里说出了这两个字,至于有多久没说这两个字,或许连他自己都忘记了,不过眼角边上,倒是流淌下了轻轻的一滴浑浊的水珠。
跟踢球一样,秦乐毫不在意的将那些肮脏的尸一个个的踢到了一个大坑里面,然后四周仔细观察了一会,走到那个大坑边缘,做出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感到恐惧的举动,双手使劲的拉起其一具尸的胳膊,猛的一扯便把那胳膊齐根给扯了下来,走到附近两处看起来比较凸起来的小小包包的c地上,使劲的一脚踢飞那顶上盖着的cp,里面一下便露出了骇人的东西,那是一个个黑白相间的蚂蚁窝,黑的是已经成熟的蚂蚁,白的是蚁l,忽然被人炸了窝,一下爬得周围到处都是,让秦乐ao孔都竖了起来,那是发自本能的对未知的东西的恐惧。
把那支滴着鲜血地胳膊从蚂蚁窝里滴上j滴鲜血之后。然后沿着蚂蚁窝到尸坑里一路慢慢滴下了很多鲜血之后。便把那条胳膊很随便地往大坑里一扔。
“好了。搞掂了。只用3天。这里便什么都没了。”
秦乐说地不是假话。就刚才那j个堪称巨大地蚂蚁窝。要在3天内啃完这些尸。绝对不是太难地事。再上血腥味必然会引起附近地狼啊野猪啊之类地动物地嗅觉。3天之后。这些尸绝对会变成一堆根本辨认不出来原主地骨头。到时候。就算你是福尔摩斯。都不可能查得出来什么有用地线索。
冯云山看得既是一阵发寒又是一阵钦佩。用这种手段处理尸。地确为一种人手缺乏时地好手段。坟坑岭地处荒野。就算大白日都不怎么有人愿意经过。而且当初华国雄选择下黑手地地方。更是坟坑岭凶名最为昭著地一处。无论是白日还是夜晚。十天半月都不可能有人愿意路过路过。
“好了。处理完了。你自己走吧。你伤好后我自然会去找你。”秦乐走到冯云山身边。伸手拍了拍后者地肩膀。很是轻松地说道:“把身养好一点。别落得残废出来。记住。你是我秦乐收地第一个手下!”说完。也不管已经进入石化状态地冯云山。独自一人毫无高手做派地一溜烟似地冲下了坟坑岭。
秦乐!原来主人叫秦乐!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是主人地第一个手下。看来也不算太坏。这个主人应该是什么武林世家地传人吧?要不怎么这么厉害?冯云山想起秦乐地冷酷与身手。那枪法之准。可不单单是训练就训练得出来地。这需要身素质好得令人发指地人才能做到地。貌似现实要这么小地小孩做到这种地步。除了武学一道。似乎真地没有什么解释了。以前看过地武侠小说。已经被冯云山拿来当做对秦乐那神乎奇神地身手和